关于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
为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资助工作,准确掌握我校退役士兵基本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申报工作(本学年秋季学期已提交申请的学生无需重复申报)
(一)申报对象
本学年在我校就读,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退役复学学生(含专升本);
2.退役入学学生(含专升本);
3.从军校退学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高职分类招考)考入我校的学生以及专升本升入我校的学生。
(二)申报流程
1.根据申请条件,学生填写《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用表)》(附件1),向所在学部提出申请。
2.各学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条件进行初评,并将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部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后,提交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后,按时将评审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厅。
二、做好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发放工作
(一)发放标准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6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10号),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650元,全日制退役士兵资助信息按照1650元/学期资助标准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对应申请学期模块中。
(二)严格落实受助学生信息核对的相关工作
1.学部再次核对本学期全部受助学生名单,并下发学生个人银行账户信息收集通知,组织学生本人在“今日校园”APP上填报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并以学部为单位填报《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卡号核对表》(附件3)。
2.学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需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农村信用社卡号以及发放金额是否有误,如有错误需及时更改,报送的卡号原则上须为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广西农村信用社(下称“农信社”)卡号,若因疫情原因,确实无法补办农信社银行卡的,需准确填报所用银行卡的开户省份及开户行信息;
三、学部材料报送
(一)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申报材料(本学年秋季学期已提交申请的学生无需重复申报)
1.学生材料报送
申请人于2022年5月16日前向所在学部报送以下材料:
(1)《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用表)》(附件1)
(2)退役证书复印件
(3)通过今日校园报送《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2.学部材料报送
(1)学生个人申请材料(按照汇总表顺序编号并排序)
(2)《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2)(只填写本学期第一次申报的学生)
(二)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发放材料
1.学生报送:2022年5月16日前登陆“今日校园”APP,填报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2.学部报送:《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卡号核对表》(附件3)
(三)学部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部于2022年5月18日15: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至2-112学生资助科办公室,电子版以U盘形式报送,逾期不再报送。
四、工作要求
各学部要加强数据核查,逐级把关、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3224331。
附件:1.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
3.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卡号核对表
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0日